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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人两大一小,悠哉悠哉的行走在贲业路上,当他们离开这里不久后,贲业的反抗军势力也是征集了人手,在整顿完毕后,匆匆的赶了过来。
贲业民众们看着那些手持利刃,头戴破旧斗笠,身穿简陋胴丸,一副散兵游勇打扮样子的反抗军,望着他们手中的贲业旗帜,喜出望外,纷纷围了上去。
足以可见这些反抗军在民众心中的威望,丝毫不下于当初举义的苇名众。
尽管他们力量弱小,但初衷却值得每一位贲业民众去钦佩,更别提,那里面本就存在着他们一些人的丈夫,儿子,孙子……
“我们没有来晚吧。”
为首的一人穿着朱红色的甲胄,腰挎佩刀,全副武装,骑在高头大马上。
来到了满是激动的贲业民众的跟前,也立即翻身下马。
“好久不见了,闽业大叔。”
他摘下了头上的铁盔,露出了一张沧桑的面孔,脸上有着几道疤痕,好久都未有打理的胡茬在下巴处围绕一圈,更添了几分豪爽的气息。
乍一看,也的确算是个人物,怪不得能够成为反抗军的领头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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